有稿费就行了,赚了 那都是台面上的东西,电电是不可能给稿费的.顺便怀一下旧...
http://www.stage1st.com/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28019 最初由 クリスタル 发布
- -难怪楼主的头没了………… 晕~我的头跟这个没有半点关系,我又不是当事人... 可怜的薇薇球>_< 电电?手头只有97、98年的…… 尽量不去想所谓
误以为=莫须有 电电的托词还真是俗…………
不过没其他办法了
登都已经瞪了,就要稿费吧
不过他们的脸皮之厚………………
哎~~
^_^
我曾参加过电电的制作工作,不过现在不知道电电的真实情况,而且和那边也没什么联系。我只是随便说说,网络上的东西,是没有明确版权概念的,天知道是谁的。转载时说明了出处和作者,应该没什么说不通的了。而且网络里登过的东西是不计算稿费的,所以许多媒体才热中于采用网络中的东西。如果转载时没说明,那可就真不应该。
回复: ^_^
最初由 榛名 发布我曾参加过电电的制作工作,不过现在不知道电电的真实情况,而且和那边也没什么联系。
我只是随便说说,网络上的东西,是没有明确版权概念的,天知道是谁的。转载时说明了出处和作者,应该没什么说不通的了。而且网络里登过的东西是不计算稿费的,所以许多媒体才热中于采用网络中的东西。如果转载时没说明,那可就真不应该。 我想不会有哪个作者不想要稿费的吧,毕竟是自己的劳动成果...真有先发表在网络上的文章不给稿费这种说法么?不见得吧...
当然不论怎么说稿费恐怕是拿不到的了――它电电连那些正经投稿的作者的稿费都还没给齐呢,又怎会顾得上这个?毕竟是\"给过一次稿费了\",它也是\"受害者\"呀...hoho~ http://photo.21cn.com/albums/photos/K/A/G/KAGEFFF/1039011277.gif 楼上的...都说了盗版必被874了...
也罢,这次情况特殊,原谅你~ 我只是说一下,当然也有给稿费的,首先前提就是大幅度强化修改过。而且一般网络文字放在杂志上肯定是不妥的。
如果你实在认为没有这回事,那就当没看见我的回复吧。也许你加入到这些工作里面会了解到更多的东西把。 最初由 Tifa 发布
楼上的...都说了盗版必被874了...
也罢,这次情况特殊,原谅你~
西西,为了Tifa姐姐,被874也无所谓哈
只是……偶是这种人吗?? 自从知道D某人,L某人,星某人和C某人集体从T&P跳槽那天起,我就认定T&P已经玩完了~~~
走一两个编辑很正常,但一走就是四个,那就绝对有问题了 有注明作者就不错了,算了吧
我自己认为摆在网络上的东西已经默认共享了
当然了其他人有不同意见想保护自己的权利也没有什么的 作者本人也有一定的责任
最起码也要注明版权归本人所有吧 该文章来自一位网友,他用E-MAIL发到了栏目编辑那里
搞不好这个也是虚构的…… BLUE大人。。。。还是以前那个BLUE吗?
只是怀疑一下。。。这年头。。。连编辑的“代号”也是杂志社的财产呐。。。。。
不管怎么样。。。以前的电电还是很不错的。。。。很喜欢“小别册”这个东西。。。。可惜后来梦总、广场、NT。。。 最初由 罗炜 发布
作者本人也有一定的责任
最起码也要注明版权归本人所有吧 那么电电的回复估计就应该这么写了:“虽然你有在原文标注版权信息,但那位投稿者却并没有标上。”或者是“我们原以为那位投稿者就是你本人,这是一场误会。”
另MEL姐姐,如果那篇文章是在网络上互相转载那大可不必那么大反应,可杂志毕竟是盈利性质的,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被人偷去赚钱心里肯定是不好受的…… 最初由 ホ-リ-小狮 发布
不客獾恼f一句,F在已在苟延喘了,SHINING的x去,使得的老K于一都不剩,F在h被[蛲志的人接管了。再加上有108星里的某些人那映C作祟,@本已]有I的r值了。
已死了吧。
SHINING也算是老编辑吗? 最初由 罗炜 发布
自从知道D某人,L某人,星某人和C某人集体从T&P跳槽那天起,我就认定T&P已经玩完了~~~
走一两个编辑很正常,但一走就是四个,那就绝对有问题了 呵呵~~罗老师消息哈灵通 我说
最基本的
投稿的人抄袭和杂志抄袭有根本区别吧!!
而且现在资料很乱,不是那么容易查清的
除非杂志自己写东西――――那也等于抄日本和香港的
大家搞对对象啊~~~~~~~~~~~~~ 最初由 史莱姆:) 发布
呵呵~~罗老师消息哈灵通
这件事世人皆知 最初由 ROTO 发布
这件事世人皆知 Y~~我YY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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