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贼啦
講談社漫畫雜誌<Magazine Dragon>(<週刊少年Magazine>2008年1月11日增刊號)中所刊載的作品,有多處抄襲大場つぐみ原作.小畑健作畫的<死亡筆記>等知名作品,經調查後,講談社於2007年12月22日公開謝罪。問題作是該誌所刊載的豪村中<メガバカ>。
講談社表示,該誌發售上市後,就接到許多讀者指摘<メガバカ>的登場人物姿勢與構圖,有多處酷似<死亡筆記>、大塚英志原作.田島昭宇作畫<多重人格偵探>、大暮維人<飛輪少年>等人氣作品,抄襲部分佔本作36頁中的大半。經編輯部調查屬實,作者豪村氏也承認後,於<週刊少年Magazine>官方網站上謝罪。
<メガバカ>是10位少年漫畫家爭取<週刊少年Magazine>刊載權的新人獎‘Dragon Cup’的參賽作之一,編輯部除了取消<メガバカ>的參賽資格外,並表示會「嚴加指導新人漫畫家」,「對讀者與相關人士帶來的困擾表示歉意」。
產經新聞 2007年12月22日21時18分
*出處:http://sankei.jp.msn.com/entertainments/media/071222/med0712222118002-n1.htm
#講談社謝罪啟事:http://www.shonenmagazine.com/event/megabaka/ LZ我们要真相~~(敲碗
话说,如果不是新人的话,是不是可以用“向名著致敬”这种说法搪塞过去?:mask: 原帖由 halfamonk 于 2007-12-23 15:18 发表 http://bbs.stage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LZ我们要真相~~(敲碗
话说,如果不是新人的话,是不是可以用“向名著致敬”这种说法搪塞过去?:mask:
我看过那几张图
构图什么的基本上一样
用 致敬 来搪塞绝对行不通 好吧...偶又想到某瘟子鸡了... 抄这么凶,以后没得混了吧
想想以前有个抄的很凶态度又不好的直接被踢出漫画界了 要抄也要抄冷门作嘛:cruel: 黑猫不是说抄袭,可是我觉得不错 原帖由 cherry111 于 2007-12-23 16:00 发表 http://bbs.stage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黑猫不是说抄袭,可是我觉得不错
这人跟被踢出去那个都是直接抄构图。。。 黑毛?矢吹的那个?
抄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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