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调重弹:网游保护了TV游戏的花花草草
男子玩网游屡次被杀 为出气线下杀死对手2007-08-20 08:42来源:长江商报
网上“杀”不过网下杀死人
网络游戏“传奇”上演现实仇杀版,主犯之一一审被判15年
本报讯(记者 邓辉 实习生 张磊)因为玩网络“传奇”游戏时技不如人,几次被对方“杀死”,觉得咽不下这口气,竟邀来帮凶将人刺死。
日前,一桩因网络游戏引发的“传奇命案”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审理,涉案的11人中,5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刑3年至15年,并赔偿死者家属21万余元。另有6人在逃。
案件回放>>>
玩“传奇”屡败,为出气下杀手
2005年1月的一天,网络游戏“传奇”的玩家余某(现在逃,另案处理)在汉口一网吧玩“传奇”时,遇到了同为60级的高手玩家“我是谁”。两人相约在游戏内单打独斗,因为技不如人,几次下来,余某都被对方“杀死”。
1月27日,余某用网名“红红火火”玩“传奇”时,又在网上遇上“我是谁”,两人在网上再次比拼,结果余某再次被“杀”。很不服气的余某叫来几个朋友先后与“我是谁”PK,都一一败下阵来。
余某根据服务器上的IP地址,推断“我是谁”可能在汉口循礼门某网吧,次日凌晨1时,余某叫来十个朋友,“打的”来到该网吧。一进门,就看见李某正专心致志地玩传奇,网名正是“我是谁”,心又不甘的余某一巴掌打在李的脸上。
因为网吧内有不少李某熟识的人,看到李某被打,纷纷质问余某为何打人。见对方人多,余某等人夺门而逃。李某随手操起一个汽水瓶带人追出网吧,将余某带来的男子陈某围住。并用汽水瓶将陈某的头打破。
见同伙被困,跑出不远的余某等人随手拔起路边的树苗冲了回来。李某等人见状撒腿就跑。因为李某穿着拖鞋,跑在最后,被余某等11人团团围住。一番拳打脚踢后,陈某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朝李某连捅数刀后逃跑。李某后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判决结果>>>
主犯一审被判15年徒刑
接到报警后,江岸区公安分局球场街派出所立即展开侦查,陈某等5名涉案成员先后落网,其他人在逃。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对陈某等5人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起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上,陈某、韩某等5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悔罪。余某另案处理,另有5人在逃。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等人因琐事起报复,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对陈某判处15年有期徒刑,对其余4人判处3年至10年不等徒刑。
受害者李某的家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陈某等人共同赔偿李某家属21万元。
■专家说法
律师:涉案11人都应承担责任
昨日,记者采访了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范金国律师,范律师认为,因上网引发犯罪常见诸报端,网络道德还需要自己规范,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正确对待网络值得社会关注。
范律师认为,余某等11人实际上构成共同侵权行为,都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余某等人归案后,除了受到刑事处罚外,受害者家属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心理专家:青少年好胜心态应引导
武汉市高级心理咨询师马奇柯博士介绍,目前,在青少年当中攀比和好胜的心态比较明显,特别是在网络虚拟世界中,为了寻求刺激,采取多种方式来达到目的,一旦这种攀比心态扩大,将产生负面影响。
马博士认为,攀比心理其实有正面的和负面的,关键靠人怎么把握,正面的攀比应当加以引导、鼓励。
在网络当中,有些青少年为了追究虚幻的成就感,而采取过激行为,最后酿成悲剧。整个社会应当加强对青少年网络道德方面的引导,让他们养成良好的心态。
■主犯余某
为玩游戏收“保护费”
据警方了解,主要参与者之一余某26岁,汉川人,网名“红红火火”,因为热衷于网络游戏“传奇”,他曾经连续几个月夜以继日地奋战,终于“修炼”到60级。
据了解,余某与陈某等人来武汉打工,因没找到事做,余某生活费花光后,长期混在汉口高雄路一带,靠收取发廊保护费为生,并曾多次因扰乱社会治安被举报。
■名词解释
《传奇世界》是一款2D网络游戏。整个传奇世界构建了一个完整的虚拟社会体系,如师徒、夫妻、行会等社会关系,玩家在参与“攻城掠地”、“行会战斗”、“文明发展”、“个体交往”等虚拟社会活动中,能在游戏中体会不一样的人生。 如果线上玩vr打不过人怎么办?? 原帖由 lee_haku 于 2007-8-20 17:35 发表 http://bbs.stage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线上玩vr打不过人怎么办??
去街机厅玩。你有真人PK的机会 啊咧,就发生在武汉啊!太近了,跟我妈一说,把我妈吓死了。连忙打电话叫我弟回来听。 一群废柴神经病 应该判死刑呀 在网络当中,有些青少年为了追究虚幻的成就感,而采取过激行为,最后酿成悲剧。整个社会应当加强对青少年网络道德方面的引导,让他们养成良好的心态。
重点是这句,越看越欣慰。
救救孩子!抵制网游!
全社会这么喊的时候,玩TV的是多么幸灾乐祸啊。 10多年前电软就曾经言道
我们(闯关族)应该感谢电子计算机的普及 :cool: 终究还是玩游戏的人有问题 私服么
不然他怎么知道人家的IP? :``: 游戏里面对行为没限制啊,不过话说这游戏还有人玩吗? 这种游戏,呵呵 ,我都是乐呵呵的看着他们玩~ 原帖由 mcq_2 于 2007-8-21 09:12 发表 http://bbs.stage1st.com/images/common/back.gif
:``: 游戏里面对行为没限制啊,不过话说这游戏还有人玩吗?
网吧3大件
cs喘气山口山 见同伙被困,跑出不远的余某等人随手拔起路边的树苗冲了回来。
谁敢跟鲁智深打? 记者眼中的世界是丰富多彩的——所以我从小立志,就算打断腿,也不干记者!:proud: :awkward: 死因是拖鞋。 恩
才15年
传奇宅真不值钱 又是传奇 :awkward: 唇亡齿寒啊~弟兄们…… 想起以前泡街机厅的时候
玩97,98之类如果连续赢同一个人多次,看对方脸色不好的时候,我都会故意放放水叫他扳两盘回去 居然是2007年8月20日的,现在还有因为传奇打架杀人的口牙。。。
为什么要把玩传奇的算到电脑游戏众的群体里来,他们顶多是在网吧里鬼混的一群痞子罢了~~>:o 一:传奇如果是杀人,那么街机的拳皇街霸那岂不是。。。。
二:当年在街机房中发生的真人PK数量,远远大于玩传奇所发生的真人事件
三:可以负责的说,网吧里的痞子比例绝对远远少于街机房。。。:sw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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