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游戏被创作(生产)出来的初衷是什么?
首先强调,title括号里的动词,其地位与括号外的“创作”一次不分贵贱。只是从陈述的中性方面考虑。因为最近关于游戏的艺术性(互动性,可玩性)和商品性的争论较多。还有一点要注意的,电子游戏出现的初衷并不需要确切的从‘世界第一款电子游戏’身上去找。深度有余,广度不足。我这里有2个论点,仅供参考:
1).如果电子游戏的出现是为了弥补某特定的社会阶层(考虑到用户群的区分)娱乐途径由于经济条件,社会地位等因素而被限制的状况。那么电子游戏是被‘生产’出来的(不考虑用户对其理解的衍进)。
2).如果电子游戏是当时(其诞生前的一定时期)人类文明所拥有的表达形式欠发达或者说表现力不够的情况下的产物(客观上的被动产物;主观表达欲望的产物),那么它更是‘创作’出来的。人类的社会性不必过多陈述,艺术作品(和人类语言)的最大特征和作用之一就是思维的和情感的信息的传达。从最早的内分泌控制的行为表达,一直到文字的抽象表达(不排除部分文字的形象表达),到具象的美术作品,或其抽象回归,再到音乐,人们从未停止过对更好的表达方式的追求和探索,如今则是对单一艺术的综合,典型并且相对成熟的例子则是电影(暂不考虑为了追求得到特定受众认可而创作出来的视讯作品,其元素可能非常单一)。在这里强调以电影为载体的综合表达的‘相对成熟’是因为,电子游戏还处于幼苗阶段(假设了其成长的巨大空间)。但是其表达确是一种新的模式,是人类社会性决定的信息交换的不可或缺性的催化产物(其它艺术形式也是如此)。
抱歉对第一个观点的陈述如此浅薄,望有人补充。本意是希望发起对第二个假说的讨论。
[ 本帖最后由 scoysce 于 2007-3-30 21:44 编辑 ] 卖,产业链,更好的卖,卖的更好,卖的更多 你想复杂了
就是利用当时的电子技术,生产出某个娱乐项目:游戏
游戏的定义知道吧,几千年了 银子 人类难道就只为了吃饭睡觉么 初衷?蛋疼 原帖由 scoysce 于 2007-3-30 21:33 发表
首先强调,title括号里的动词,其地位与括号外的“创作”一次不分贵贱。只是从陈述的中性方面考虑。因为最近关于游戏的艺术性(互动性,可玩性)和商品性的争论较多。还有一点要注意的,电子游戏出现的初衷并不需要确切的从‘世 ...
第一个论述很好……
反而是第二个论述空洞无味,冗文繁多……
游戏就是小狮子的扑闹,生物与生俱来的模拟训练方式而已——当年美国陆军可是用三角洲来训练新兵的…… 第一款电子游戏不就是大学里那些无聊的科学家为了消磨时间写出来的嘛:sleep: 以前是消遣现在还是消遣 sell to make money
buy to kill time 赚钱 AV工口片被创作(生产)出来的初衷是什么? 初衷是实验编程吧,可以玩是附带的. 。。。既然被叫做游戏了也就没什么好多说了 原帖由 死线 于 2007-3-30 22:46 发表
第一个论述很好……
反而是第二个论述空洞无味,冗文繁多……
游戏就是小狮子的扑闹,生物与生俱来的模拟训练方式而已——当年美国陆军可是用三角洲来训练新兵的…… ...
玩是天性或兽性,文化是特有的人性,不能忽略游戏的人性,不能忽略游戏的文化内涵,否则就会成为象任天堂一样专门为兽性服务的公司!:awkward:
[ 本帖最后由 小水 于 2007-3-31 09:37 编辑 ] 有这么个几个以毒害全世界人民为己任的电脑钳工由于外出不能穷极无聊开发出了用给自己来麻痹大脑和活动小脑的这么一段程序,出乎意料的赚到了一笔可观的零花钱,于是他们意识到成立公司玩玩第三产业可以拿到更多的零花钱。于是大把大把的小脑开发方案被提了出来,大批大批的人民像割麦子一样倒了下去。过了几年,当醒悟过来看着和自己小脑不搭配的身体时,人民愤怒了。于是一个名叫雅达利的公司也像割麦子般的倒了下去,报了一箭之仇的人们洋洋得意:我们革命成功了。
但是!有光就有影矛盾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整体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诸如此类反之亦然,革命的本质也不是消灭矛盾而是转移矛盾。在老美市场上呼天抢地闹革命的时候,刚刚经历了经济复苏的日本又在毒害业上来了那么一次明治维新,当然看到地球那一面的风风雨雨也会打哆嗦,不过小日本又发挥了一下自己的野心和狡猾的本性(所以我建议把日本迁到古巴那个位置上让老美也好好稀罕稀罕)。同时运动大脑和小脑的毒品出现了。。。
新鲜的方案是作个用来活动大脑的壳子来掩盖运动小脑的本质,而保险起见这个壳子还是用大家喜闻乐见的方式来表达出来——小说啦,电影啦,恶作剧啦。。。总之一定要看上去和以前的东西有那么一点不同,哪怕这个花瓶多么的脆弱。
摘自《GGM无责任社论VOL.2 +[前世今生!?]+ BY MAXS》 原帖由 小水 于 2007-3-31 08:33 发表
玩是天性或兽性,文化是特有的人性,不能忽略游戏的人性,不能忽略游戏的文化内涵,否则就会成为象任天堂一样专门为禽兽服务的公司!:awkward:
人家是针对初衷这两个字说的;文化内涵什么的都是在以后的发展中出现的东西。 因为闲着无聊才发明出来的东西,
对人类来说当然是用来玩的;
对于各游戏商来说当然是用来骗钱的。
用不着那么多复杂的理由。 人类玩的本能早就发明了象棋等游戏,电子游戏只是相应科技时代的产物,本质和象棋还是一样。 为了玩 这符合人类的天性 原帖由 前前轻拳 于 2007-3-31 08:52 发表
人家是针对初衷这两个字说的;文化内涵什么的都是在以后的发展中出现的东西。
按照LZ的说法——“电子游戏出现的初衷并不需要确切的从‘世界第一款电子游戏’身上去找。深度有余,广度不足。”
为炫耀、为赚钱、为媾女……,所有人类的欲望都可以成为创作游戏的初衷。创作游戏的初衷完全是因人而异的。 第二点我完全没看明白想表达些什么 原帖由 MidnightWalker 于 2007-3-31 15:23 发表
第二点我完全没看明白想表达些什么
游戏是视觉文化的终极载体,但是目前过于年轻。 :awkward: 游戏被创造出来的初衷不就是让人玩么= =
\"你看那些人,为什么知道有危险还要登山??\"
\"哎呀~因为...山就在那里...\" 降低犯罪率
各方面的 原帖由 终结之心 于 2007-3-31 18:35 发表
降低犯罪率
各方面的
:up: “电子游戏”的产生,我觉得应该也是个渐变的过程。
就像我们小时候总想想出点新花样来玩一样。
碍于技术问题无法“电子”化。
最初的创作应该包含了制作者儿时的梦想,大家都一样,把一直幻想的武侠,科幻等等要素具像化了,变成了“电子游戏”。
你说最初,那应该不会是第2种情况,刚产生的游戏应该也是个玩物,不是艺术,也不是商品。
就像图画作品等刚开始也是些涂鸦而已,谁会想到在今天名家名作会有这么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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