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笔记规则第62条。。。。。
可以无视23天的限制啊。。。。。电影版的L如果写上自己“死于艾滋病”什么的,少说还可以多活个几年啊 你都说了那是电影版了再者,即便如此,L也不会这么苟且吧
痨病不死挨日子。。:awkward:
[ 本帖最后由 七月教堂 于 2007-3-20 13:35 编辑 ] 那就拇指失血过多而死,持续过程八十年……
嗯,还可以吮拇指玩,真好
:awkward: :awkward: 死于潜伏期100年的疯犬病:glasses1: 电影版的L真男子汉 不想L死..但我觉得电影版还是那样死了更给人震撼:awkward: :awkward: 反正L基本上是动脑不动手的,就算病在床上也能破案。。。。。。。多活几年对人类来说是多么大的贡献啊~
依照L的性格,虽然没那么伟大,但就算是出于游戏的心理,也是苟且偷生比较好啊!电影里自杀纯粹是因为没想到别的办法>:o 其实电影版的剧情BUG还是蛮多的
1、死神雷穆写L的名字并没有杀死L,雷穆自己应该不会死
2、海沙把挖出的笔记本交给月时,月看到了硫克;但事实是那本是假的,月怎么可能会看到死神呢 1代理人被雷穆杀死了,所以应该死,无问题
2暂无解释,也许是后面动的手脚? 可能书皮是真的 @@ 死于爱滋这个条件有可能会因为过于苛刻而失效吧,只要L没有随便XO或者接受输血什么的是很难达成的 1、渡的死并不能改变海沙的命运,只要L在,海沙改被抓还是会被抓,这个死神的死有疑问
2、要是真的是换了书皮,只能说L也强到开始利用死神来迷惑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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