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HDE 发表于 2007-1-18 13:58

问个事儿.........

两个人一起玩游戏

甲向乙借了个装备

结果还没归还的时候服务器就被和谐了,所有人资料全无

重新开始的时候

甲是否还欠乙的东西呢........

甲理由:(服务器都被X了.这是天灾,我当时还你一百个现在也是什么都没有,所以不欠)

乙理由:(我借过你东西,这是事实,你没有还过,这也是事实,所以还是欠我)

这种情况在网络游戏不大可能

但是在WEBGAME还是很可能遇上.......

redrum 发表于 2007-1-18 14:07

特定物还是种类物? 服务器被和谐是不是不可抗力?
其实,两人都妥协一下不好么

soma 发表于 2007-1-18 14:09

运营商欠甲

Kuzuryuusen 发表于 2007-1-18 14:09

..

好吧,我认为应该还。“借了”这个事实不以“服务器挂了”而改变。:D

比如两人在长途车上,a向b借了100块,后来突然整车人被犯罪分子抢个精光,那a要不要还钱呢?:mask:

KHDE 发表于 2007-1-18 14:13

哎,事实上就是我遇见了这种情况

服务器被黑了...........

KHDE 发表于 2007-1-18 14:16

原帖由 Kuzuryuusen 于 2007-1-18 14:09 发表
好吧,我认为应该还。“借了”这个事实不以“服务器挂了”而改变。:D

比如两人在长途车上,a向b借了100块,后来突然整车人被犯罪分子抢个精光,那a要不要还钱呢?:mask: ...
游戏里遇见的情况不是被抢个精光

而是.................















两个人都变成婴儿了......................

dreamlost 发表于 2007-1-18 14:29

应该找运营商

bando 发表于 2007-1-18 14:31

Kuzuryuusen 发表于 2007-1-18 14:36

原帖由 KHDE 于 2007-1-18 14:16 发表

游戏里遇见的情况不是被抢个精光

而是.................















两个人都变成婴儿了......................
不同意。
装备都没了,可以马上冲出去继续打怪挣装备,挣到了赶紧还债;
被抢个精光,可以马上冲出去继续工作挣钱,挣到了赶紧还债。

变成婴儿了=连挣钱/装备的能力也失去了。

这不扯么>:o

Kuzuryuusen 发表于 2007-1-18 14:39

原帖由 bando 于 2007-1-18 14:31 发表
那要看乙有没有从这个装备中受益了
这……不太好吧。
我向你借了100块,回头弄丢了,我没受益吧。那我要不要还呀?

brilliant 发表于 2007-1-18 14:39

那就不要玩了,这种运营商太纱布

soma 发表于 2007-1-18 14:49

游戏内的任何道具、装备的所有权都归游戏公司,以这点考虑,以上是不成立的。因为最终的出借方是游戏公司。

bando 发表于 2007-1-18 14:56

bando 发表于 2007-1-18 14:57

Kuzuryuusen 发表于 2007-1-18 15:07

原帖由 bando 于 2007-1-18 14:56 发表

自己弄丢了和服务器河蟹是两码事,责任所在不同
不过麽,我觉得这事情还不如双方各承担一半损失,都说的过去
这个……你开始又没说责任,只说“是否受益”……:sweat:
那如果不是自己弄丢而是被抢了,责任又算谁的?


补充:
不过说到责任,我是这么想。
顶楼的例子里,甲和乙都没有过错,这应该没有异议。
服务器挂了,这算是运营商的过错呢,还是象地震海啸那样属于不可抗因素(运营商无过错)?
这问题应该优先讨论,反正我搞不明白lol

再补充思考结果:
如果是运营商的过错,那太好办了,运营商得先补偿过错(把装备恢复回来)吧,然后就没有不还的理由了。
如果运营商没有过错,那参考4楼……

原来兜一圈又回来了:awkward:

[ 本帖最后由 Kuzuryuusen 于 2007-1-18 15:31 编辑 ]

bando 发表于 2007-1-18 15:43

liyitian 发表于 2007-1-18 15:54

乙说了算。

塞利斯 发表于 2007-1-18 16:09

既然都变婴儿了,那最好还是别玩了,为了个网游这么扯不值得

[ 本帖最后由 塞利斯 于 2007-1-18 16:10 编辑 ]

oversleep 发表于 2007-1-18 19:34

如果是我借的那我也就算了,如果是别人借我我也不会还了,因为不在玩了。

sakerping 发表于 2007-1-18 23:59

不还。
如果我是甲,为这个就算撕破脸我也不还。如果我是乙,也不会找甲要这个东西。这种基本的原则问题都没法取得一致,朋友做得也就没意义了。
如果甲向乙借100RMB去买了装备,然后服务器被和谐,那是活该倒霉,100RMB该还。装备并非一般等价物,装备只在特定游戏中才有价值。就算要还,这装备怎么还?甲自己打一个?还是花RMB买一个?真正严格说,就该凡是遇到借贷就立合同写字据,写明一旦出了外界不可抗力造成损失该如何处理。这显然是不现实的。

归根结底其实就是一个问题:玩游戏要不要一切按真实的来?

说到这里我也想起一个以前的事情。我一个亲戚的朋友,俩人玩暗黑2的私服。其中a用b账号上的的人物打出把WF,于是为这把WF的所有权起了纠纷。我和我那亲戚的看法就完全相反,我亲戚认为很简单,人物是b的,出的装备也该归b所有;我认为东西是a打的,b的人物就算MF再高,归齐也是拼的rp,物品掉落和MF(就是人物属性)无直接关系(这也是有确凿理论和实践证明的),你b怎么就能保证在那个时候如果换你打就肯定能出东西呢?
其实最简单的,双方都退一步,就是把WF,谁需要谁用就是了,越是穷人才越在乎,SC成箱的土豪们甩都不甩。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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