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的话感染了医院也不一定给你查,艾滋同理没啥奇怪的。 合法合规的申诉啊 少数团体可以利用各种手段去闹 去争取关注 进一步来影响人 影响规则 艾滋病配偶可以学呀
什么知情权,艾滋病感染配偶的起码很罕见,验出来或者不肯验你不结就完事了。非亲生的孩子,只要对方不肯验,你哪怕私下去验了法律上也不认,你还必须承担抚养义务,你有什么脾气?
—— 来自 vivo V2454A, Android 16, 鹅球 v3.5.99 瓦拉几亚之夜 发表于 2026-8-24 18:56
没啥解法,只能洁身自好注意防范。
就中国目前的执法环境来说,绝症患者是真正的无敌之人,官老爷碰上都要 ...
有精神病的马克思主义分子才是无敌之人。 干脆直接取消婚检不就好,反正验了也是浪费资源,还是说人类就这又当又立搁着带上帽子就当自己不是猴子了? 明斯克 发表于 2026-8-25 07:44
合法合规的申诉啊 少数团体可以利用各种手段去闹 去争取关注 进一步来影响人 影响规则 艾 ...
这个的问题是艾滋病配偶会变成艾滋病患者啊,然后就不会去闹艾滋病告知相关的事项了。 只要报告不能把阳的改成阴的,那直接问伴侣要来看就行了啊
如果伴侣给脸色就不敢要而且还要结婚的,那说实话将来婚后生活给伴侣有艾滋也差不多了
生命权和隐私权,显然生命权更大。这么简单的道理,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会装聋作哑 不懂就问,走到婚检那步,基本上该干的全干了吧?那该中招就已经中招了,就算对方老实交代那也来不及了啊 来几次恶性事件就会改了
—— 来自 Xiaomi 23127PN0CC, Android 16, 鹅球 v3.5.99-alpha 婚检的时候,互相交换检查结果看呗,不交换的话,那就默认对方有问题呗
省钱不做婚检的那就没啥好说了
直接要求看啊,不给看默认有问题,这都能纠结的只能认为是🐢 瓦拉几亚之夜 发表于 2026-8-24 18:56
没啥解法,只能洁身自好注意防范。
就中国目前的执法环境来说,绝症患者是真正的无敌之人,官老爷碰上都要 ...
这种情况被迫感染的都去造福社会造福相关部门领导 很快就能改了 利好结婚率 印象中以前有过一种操作是:验出一方有病后,医院会像发推销短信一样频繁给另一方发传染病防治广告,甚至打骚扰电话一样推销再次体检套餐
问就是医院绝对没说另一方有病,但“没病的这位现在是高危人群” FanFun 发表于 2026-8-25 01:47
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423442.html
第六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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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共同生活和一般人认为同居可不太一样,更类似于事实婚姻而非一般男女朋友的恋爱同居 浪子龙飞z 发表于 2026-8-25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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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共同生活和一般人认为同居可不太一样,更类似于事实婚姻而非一般男女朋友的恋爱同居 ...
这个的初稿就是"共同生活时间"。换些名词,用词藻修饰谁不会,就连川子劫掠的时候也知道找些正当的理由
实操以及内涵还不是按“同居”时长单方面计算男方给女方的金钱 FanFun 发表于 2026-8-25 11:49
这个的初稿就是"共同生活时间"。换些名词,用词藻修饰谁不会,就连川子劫掠的时候也知道找些正当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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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语境中的共同生活和同居关系跟一般普通语境下的共同生活和同居是有很大区别的,是有很高标准的,几乎可等于是婚姻关系的事实状态,换言之就算是登记结婚也有未共同生活情况。
我关于你发言产生的疑惑是已经解惑了,你如果觉得我说的不对大可以你的理解为准,或者有兴趣的话自行问AI、查阅资料,没必要在这里为了强行纠正你的理解和你争辩什么。 艾滋病可是正儿八经的乙类传染病。
甲类只有鼠疫,霍乱。
艾滋病仅次于甲类的含金量。 Re:Source 反正配偶的生命安全不受保护,下一代的安全也不保护
—— 来自 HUAWEI HBN-AL80, Android 12, 鹅球 v3.5.99 仟音一心 发表于 2026-8-26 18:53
我有问题
在婚检的时候双方未进行婚姻登记,还不是法定的婚姻关系。是否判断为无配偶,不需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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