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普罗托斯 发表于 2026-8-14 15:45
纯好奇,个人感觉应该算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不算过失致人死亡,虽然问了ai好像量刑差不多 ...
交通肇事罪本身就是从过失致死罪中独立出来的特殊情况,因为在现代交通参与过程中的风险会比较高,因此制定了各种交通规则来规避这种风险,违反交规会显著提升风险,因此入罪的门槛比过失致死高很多,要根据双方过错进行责任划分,司机要主责(致死多人的话同责)以上责任才会涉及。
所以交通肇事罪严格限制用于公共交通行为参与的地方即法律意义的“道路”,地下车库、小区内部道路这种区域不是公共交通区域,不适用交通肇事罪判定标准,也就是要求司机在此类区域中开车需要比道路上更高的安全注意义务。 无动于衷 发表于 2026-8-14 16:13
犯罪情节轻微因此做出不起诉决定,也就是酌定不起诉
顺带不起诉是没有案底,但考公考编仍会有影响 ...
我是问这个相对在字义上怎么解释,按照relative解释不通啊 浪子龙飞z 发表于 2026-8-14 16:18
交通肇事罪本身就是从过失致死罪中独立出来的特殊情况,因为在现代交通参与过程中的风险会比较高,因此制 ...
感谢科普,因为之前搜到停车场也属于“道路”。是不是区别在“公共”上,对外开放的停车场就可以算道路,本楼的案例因为是小区地库不对外开放就不算 不明白这种交通事故为啥还要拖一个多月才取保候审 为什么对这些事情都没有取保候审的?
这些事情都清楚,是怎么判的问题,为什么要关这么久 Nanachi 发表于 2026-8-14 14:46
“清洁工躺车库被碾亡”司机无罪并获21万国家赔偿:无法接受,将依法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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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
这个羁押一年就更离谱了,又不是什么恶性案件为啥不能取保候审?很多冤案就是因为长期羁押没人愿意担责造成的 地库这种地方睡觉就应该适用被害人自陷风险
—— 来自 鹅球 v3.3.96 纯倒霉蛋,车主下车看到情况的时候两眼一黑了吧 大普罗托斯 发表于 2026-8-14 16:29
感谢科普,因为之前搜到停车场也属于“道路”。是不是区别在“公共”上,对外开放的停车场就可以算道路, ...
正式如此,主要区别就在于你提到的公共性。因为本质上就是大众为了交通运输方便(社会运转效率)向交通参与者(司机)让渡了一部分安全权益,这也是为什么机动车必须有交强险才能上路的原因。
那么非道路区域,大众就没有让渡这种安全权益的义务,因此司机也不再有交规赋予的过错责任缓冲,会有比在道路行驶更高的安全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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