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之木乃伊 发表于 2026-6-16 14:17

老车,估计只有交强和三责,一般这种车不买车损的,非交通事故,交强险也没办法,没保车损是保险公司不在保险责任,代位也不可能。

只有民事诉讼,但是这类车子残值都估计不到2万,不好打

肚肚魔 发表于 2026-6-16 14:40

我上次路边的树砸车上保险也不赔,因为要买一个特殊的险才赔,名字我忘了,默认是没有的。
就像玻璃碎了也不赔,要单独买一个玻璃险。

如来的眼泪 发表于 2026-6-16 15:52

女子跳楼砸坏汽车 保险公司代位索赔获支持

分享到:发布时间:2025-05-26 09:05:13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女子因家事不顺心欲轻生,结果从宿舍楼跳下后并无生命危险,反倒是将停在宿舍楼下的汽车砸坏。车主修理该车花费了12200元,保险公司在支付了该笔费用后,一纸诉状将跳楼者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该笔费用。近日,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

  原来,事故发生当天,陈先生因有事情恰巧把自己的爱车一辆现代牌越野车停在了工厂宿舍的楼下。欲轻生的女子何某从楼上跳下,正好砸中了陈先生的车,造成了该车引擎盖、挡风玻璃、中控台等部位不同程度的损伤。后续车辆修理等总共花掉了12200元,这对陈先生来说可真是“飞来横祸”。幸好他已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顺利从保险公司获得了理赔款。保险公司在向陈先生支付了理赔款后,将何某告到了法院,要求她支付这笔赔偿款。

  临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事故发生时,受损车辆已在原告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车损不计免赔险等,何某跳楼导致该车受损及在事故发生后该车经维修获得赔偿的保险金12200元事实清楚。原告某保险公司在赔偿保险金后有权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何某代位行使请求赔偿的权利。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某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

XXXEnetity 发表于 2026-6-16 16:04

这么老的A4,如果中间断了车损险的话,保险公司是不让保的,所以我猜这车就没车损险,没车损险也就不存在代位追偿的问题,我估计愿意赔的2000就是交强险覆盖的2000车损保额,这都覆盖了,保险公司也没啥好追偿的了。

蠕动 发表于 2026-6-16 16:16

03e7 发表于 2026-6-16 09:35
人家车子救了你儿子一命,2000块就想了结?这命这么不值钱的吗

换位思考一下,跳楼者家里给弄ICU里估计已经吃掉绝大部分现金流了,这种情况下必然是能赖则赖,可以说给太少了,也可以说跳楼者担主责,但更现实的还是得两家人等跳楼的伤情稳定以后再坐下来慢慢谈赔偿的事情。
我要是车主,愤怒是必然的,但想想这车如楼上所言,残值本来也就两万甚至更低了,往死里要也要不到更多的,不如开动脑筋搞到社交平台运营一下,看看能不能网友打赏啥的帮忙把坑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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