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勇音 发表于 2006-10-1 12:45

无所谓.....:sleep:
只要不封BT什么的...........:awkward:

CloudPRC 发表于 2006-10-1 12:47

原帖由 Mocilol 于 2006-10-1 02:35 发表


楼主这种人,如果中国内乱,第一个被砍头。

你会被第一个扔到哈帝去。

hein 发表于 2006-10-1 12:53

原帖由 银河勇音 于 2006-10-1 12:45 发表
无所谓.....:sleep:
只要不封BT什么的...........:awkward:

除了下载网游游戏免费下载的客户端
BT下载到的可以说,都放不上台面

电信封了我们的BT,我们也是哑巴吃黄连,无处申辩的
众多地下工作者,多么可怜啊

银河勇音 发表于 2006-10-1 13:18

原帖由 hein 于 2006-10-1 12:53 发表


除了下载网游游戏免费下载的客户端
BT下载到的可以说,都放不上台面

电信封了我们的BT,我们也是哑巴吃黄连,无处申辩的
众多地下工作者,多么可怜啊 ...
........
除了同情也找不到什么词了......:awkward:

安啦,大不了默念“以后日子会好过的”N遍......

SoulReaper 发表于 2006-10-3 08:51

REC 发表于 2006-10-3 10:29

原帖由 hein 于 2006-10-1 12:53 发表


除了下载网游游戏免费下载的客户端
BT下载到的可以说,都放不上台面

电信封了我们的BT,我们也是哑巴吃黄连,无处申辩的
众多地下工作者,多么可怜啊 ...

  笑话,电线杆上贴非法小广告就要把电线杆都砍了吗?要追究版权问题的话,谁非法传播找谁去,谁非法下载找谁去,要是以此禁止用户使用P to P软件那是侵犯用户的合法权利,除非立法禁止个人用户间私自互传数据。

lidanadach 发表于 2006-10-3 11:20

发现是强制只能选最后一个.^_^b

hein 发表于 2006-10-3 11:38

原帖由 REC 于 2006-10-3 10:29 发表


  笑话,电线杆上贴非法小广告就要把电线杆都砍了吗?要追究版权问题的话,谁非法传播找谁去,谁非法下载找谁去,要是以此禁止用户使用P to P软件那是侵犯用户的合法权利,除非立法禁止个人用户间私自互传数据。 ...

你也很可笑啊,那日本抓winy的作者干吗?
你去法国吧,法国P2P已经合法化了,你还在中国干吗

我说,你利用P2P分享什么,说两个合法的东西来吧
你和我叫嚣没有用,现在也没封,封了你就去和电信叫嚣吧
不过我提醒你,不用去起诉,我已经咨询过律师了,不可能胜诉
前些天,我去起诉电信强制客户浏览它的互动星空广告,都没有起诉成,你有想法,就去和法律说话吧

这是你的 发表于 2006-10-3 11:59

有条件支持吧。。。。
我要XX XX XXX

REC 发表于 2006-10-3 13:26

原帖由 hein 于 2006-10-3 11:38 发表


你也很可笑啊,那日本抓winy的作者干吗?
你去法国吧,法国P2P已经合法化了,你还在中国干吗

我说,你利用P2P分享什么,说两个合法的东西来吧
你和我叫嚣没有用,现在也没封,封了你就去和电信叫嚣吧
不过我提醒你,不用去起诉,我已 ...

我只想说P to P本身的合法性和P to P传播的数据的合法性是两个法律概念,你不能用P to P传播的数据的合法性来否定P to P本身的合法性,就像不能因为某些光盘中的内容是非法的就说光盘的存在是非法的。

我们生活在和谐社会中,这和谐社会最大的特点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无论发生什么事只要跟着和谐就成了。封了BT有ED,封了ED有FTP,就算都封了还有卖D版的大叔、大妈存在。到时我把贡献给网通的钱送给卖D版的大叔、大妈,说不定还能多创造出个就业机会,为拉动GDP做贡献。然后一边欣赏D版光盘一边挑大姆指盛赞:“这网通老总真是高瞻远瞩想出这么好的办法推动经济发展,不愧是爱国务实男啊!”:proud:

CloudPRC 发表于 2006-10-3 13:38

原帖由 REC 于 2006-10-3 10:29 发表

笑话,电线杆上贴非法小广告就要把电线杆都砍了吗?

当然不能砍掉了~~

但是你也不是那些在太阳下专门铲除这些广告的清洁工。

KACHAKACHA 发表于 2006-10-3 13:47

p2p是不会封滴,我对这一点很有信心。无论如何,封了就可能影响收益,电信不会为了那些版权啥的冒这个险的,版权算啥啊~

[ 本帖最后由 KACHAKACHA 于 2006-10-3 13:59 编辑 ]

REC 发表于 2006-10-3 14:03

!!

原帖由 CloudPRC 于 2006-10-3 13:38 发表


当然不能砍掉了~~

但是你也不是那些在太阳下专门铲除这些广告的清洁工。

  哇…………拿小广告做个比喻我本人就要和小广告联系起来。天啊!幸好我没拿反恐来比喻,不然和恐怖分子联系起来被整到古巴那个什么什么岛,我冤不冤啊…………

CloudPRC 发表于 2006-10-3 14:05

你闲着没事也少来喷。

国见比吕&a 发表于 2006-10-3 16:01

银河勇音 发表于 2006-10-3 18:17

原帖由 REC 于 2006-10-3 13:26 发表


我只想说P to P本身的合法性和P to P传播的数据的合法性是两个法律概念,你不能用P to P传播的数据的合法性来否定P to P本身的合法性,就像不能因为某些光盘中的内容是非法的就说光盘的存在是非法的。

我们生活在和谐 ...
我说你喷错对像了.......:awkward:
人家又不是当权执行者,否不否定是人家自己的看法
其实人家否定的只是你的叫嚣的意义....
说实话,这样搅过来搅过去有啥用?
真正有权否定的还不是那些爷们儿.......
管你合不合理,你敢喷,大爷们就能让你歇菜....


不过......那些爷们儿自个儿也清楚现在的一些状况..........
所以,还是安安心心地买D或下载去吧.......:smoke:
多喷无益

[ 本帖最后由 银河勇音 于 2006-10-3 19:35 编辑 ]

REC 发表于 2006-10-3 19:57

原帖由 银河勇音 于 2006-10-3 18:17 发表

我说你喷错对像了.......:awkward:
人家又不是当权执行者,否不否定是人家自己的看法
其实人家否定的只是你的叫嚣的意义....
说实话,这样搅过来搅过去有啥用?
真正有权否定的还不是那些爷们儿.......
管你合不合理, ...


  首先不是我把别人往国外推,其次这里是论坛不是一言堂吧,允许别人说在中国P to P是非法的,就不允许我说在中国P to P是合法的?说实话,这样搅过来搅过去没啥用,那么楼主此贴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为塑造一个和谐的S1添砖加瓦?

CloudPRC 发表于 2006-10-3 20:01

原帖由 REC 于 2006-10-3 19:57 发表



  首先不是我把别人往国外推,其次这里是论坛不是一言堂吧,允许别人说在中国P to P是非法的,就不允许我说在中国P to P是合法的?说实话,这样搅过来搅过去没啥用,那么楼主此贴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为塑造一个和谐的S1添砖 ...

你不清楚这帖的意义,你进来和我们这群SB喷啥?

银河勇音 发表于 2006-10-3 20:13

原帖由 REC 于 2006-10-3 19:57 发表



  首先不是我把别人往国外推,其次这里是论坛不是一言堂吧,允许别人说在中国P to P是非法的,就不允许我说在中国P to P是合法的?说实话,这样搅过来搅过去没啥用,那么楼主此贴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为塑造一个和谐的S1添砖 ...
\"我知道叛逆期小青年会因为没有地方发泄而走入歧途\"
\"看到17个人郁闷,我很开心……… 国庆快乐.\"

当您看懂这句时,就不必那么较真了........:....:awkward:


PS:当然,这里不是一言堂, 欢迎阁下发表高见.....
不过这帖显然不是来装这些正经的高见的........所以你误会了......
最后说句,没有谁不允许谁什么的........:awkward:

[ 本帖最后由 银河勇音 于 2006-10-3 20:21 编辑 ]

hein 发表于 2006-10-3 20:48

84个人了!!!哦也~~~~

CloudPRC 发表于 2006-10-3 20:51

原帖由 hein 于 2006-10-3 20:48 发表
84个人了!!!哦也~~~~

你丫也真闲得eggpain啊!

有空多画画吧。:awkward:

找个版大来把帖锁了算了。

[ 本帖最后由 CloudPRC 于 2006-10-3 20:53 编辑 ]

REC 发表于 2006-10-3 20:55

原帖由 CloudPRC 于 2006-10-3 20:01 发表


你不清楚这帖的意义,你进来和我们这群SB喷啥?


……………………………… Orz 分割线 ………………………………

总帅姐姐我错了、我不对、我该死、我有罪、我年少、我无知、
我淫荡、我无耻、我胸大、我无脑、我小新、我小白…………

让您说出如此强暴…哦不!…是暴强的话,真是让我情何以堪、
手何以放、坛何以灌、歌何以听、画何以看、夜何以眠…………

顺便问一句,SB是Super Baby的缩写吗?``?

银河勇音 发表于 2006-10-3 21:04

原帖由 CloudPRC 于 2006-10-3 20:51 发表


你丫也真闲得eggpain啊!

有空多画画吧。:awkward:

找个版大来把帖锁了算了。
我也希望锁了这帖...........:awkward:
不过感觉可能性不大
因为先前WING05同学 发重了个邪神帖都没遭删......
感觉这里除了禁某些过激言论外还是挺宽松的...... ....

[ 本帖最后由 银河勇音 于 2006-10-3 21:06 编辑 ]

CloudPRC 发表于 2006-10-3 21:06

原帖由 REC 于 2006-10-3 20:55 发表

……………………………… Orz 分割线 ………………………………

总帅姐姐我错了、我不对、我该死、我有罪、我年少、我无知、
我淫荡、我无耻、我胸大、我无脑、我小新、我小白…………

让您说出如此强暴…哦不 ...


你也不必这样,网上大家喷来喷去本来就是家常便饭。

你这样一写反倒显得你有些不自然。


(另外,要是真要表达“傻逼”这个意思的话,我是会将这两个字打出来的。)

CloudPRC 发表于 2006-10-3 21:07

原帖由 银河勇音 于 2006-10-3 21:04 发表

我也希望锁了这帖...........:awkward:
不过感觉可能性不大
因为先前WING05同学 发重了个邪神帖都没遭删......
感觉这里除了禁某些过激言论外还是挺宽松的...... .... ...

两个班主本月的上线时间是0。

其他基本很少逛这里……

hein 发表于 2006-10-3 21:14

他们马甲的…………肯定

queenkiller 发表于 2006-10-4 14:03

恩,人不可以广电局到这个地步

elims 发表于 2006-10-5 12:33

你是广,你是电,你是惟一的总局~~

REC 发表于 2006-10-6 08:53

原帖由 elims 于 2006-10-5 12:33 发表
你是广,你是电,你是惟一的总局~~

我只衰你,悠啊卖速破死打~~~

南瓜剪刀 发表于 2006-10-7 03:53

我要去广电上班 TOT

xuyangbsb 发表于 2006-10-7 04:38

:awkward: 有意思吗,众望所归的选项都没有

babbly 发表于 2006-10-10 23:30

orz。。。。。老实交待。。你们谁是网易的卧底。。。

公投:蒋雯丽的“乱伦”广告
说乱伦实在是无稽之谈
的确有一点乱伦的嫌疑
这样的广告非常有创意
是广告文化的一大突破
广电总局说乱伦才是乱伦
【投票结果】

wasdzxcv 发表于 2006-10-15 17:54

广电局是哪个局?

legislator 发表于 2011-2-18 12:59

欧耶,我是大众我自豪。。。

aznblue-右手 发表于 2011-2-18 13:09

Lz是帮总局洗地的是吧

LichEnd 发表于 2011-2-18 13:26

谁挖的坟, 版主赶紧锁了吧。

comet34 发表于 2011-2-18 15:31

巴德那克 发表于 2011-2-18 15:34

这个坟…… 我连我的老ID都看到了……

lley 发表于 2011-2-18 15:39

06年的墳 = =
看到10樓,明媚憂傷...

vuder 发表于 2011-2-18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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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来,你们对待广电总局心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