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是专业程序员,从小喜欢藏东西,在游戏公司干过
还有楼上那个提卡马克的,卡神在学校就专业钻研编程了 ...
独立游戏又不是什么很高门槛的行业,只要开发过游戏都能算进去有经验了,再大不了手上点钱,甚至没有钱你也能自称发行商。
按楼主这个说法,只有那种第一款游戏就获得成功,在此之前没有任何作品,也没有任何想入行打算的人才能算进去吧。
这种人我觉得是有的,请看b站上那些做超休闲游戏的餐饮行业老板
—— 来自 S1Fun 66rpg相关的有几个 就不提具体的名字了…… 谨记真理,“你做的前十个游戏都是狗屎” 本帖最后由 carolawyer 于 2024-8-9 19:46 编辑
内容已删除 pgain2004 发表于 2024-8-7 17:51
他是和Starbreeze合作,严格说可能算符合定义吧,但……
这么理解,制作人或者开发者算是产品经理……所以定义来说应该是既当产品经理又当程序员的人?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