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版权法太扭曲了吧?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69970035/answer/351136762?utm_source=com.smartisanos.notes&utm_medium=social总结一下,事主因为翻译了两篇fami通杂志关于ff15的文章发布在微博上。(大概率被中国人举报后)被条子找到后拘留了21天并处100w(重点)日元罚金。
虽然事主自己好像不怎么在乎,我自己读完倒是被恶心的够呛,我可去你妈的著作权法吧。国内虽然经常被吐槽侵权处罚过轻,我看比起这种扭曲制度还是先进些。 当然最妙的是这事还跟fami通没关系,是警方自己找上门来的,日本治安好到警方可以挥霍警力了吗? 595353864 发表于 2018-3-27 01:37
当然最妙的是这事还跟fami通没关系,是警方自己找上门来的,日本治安好到警方可以挥霍警力了吗? ...
字幕组因为带个组字日本警察当黑帮的,打黑不是很正常么 叫字幕同好会瞬间人畜无害了 本帖最后由 wbtsy 于 2018-3-27 01:58 编辑
博主其实暗示了鹅害鹅。
不然日本警署何德何能能找到微博,又能从微博人肉到真人?又不是FBI。 wbtsy 发表于 2018-3-27 01:55
博主其实暗示了鹅害鹅。
不然日本警署何德何能能找到微博,又能从微博人肉到真人?又不是FBI。 ...
据说中国留学生可以通过举报拿奖学金…… 595353864 发表于 2018-3-27 02:03
据说中国留学生可以通过举报拿奖学金……
这有点以讹传讹了吧,之前是有两个学生竞争奖学金,其中一个就把对手举报给警方了,不知道后来那位汉化组成员的情况怎么样 哪国法律翻译权都是正当的保留权利。比如有日本人翻译个三体放论坛上了,就算三体没打算出日文版,作者也是保留了权利可以追责的。这件事的问题是处罚金额有何依据。
RE: 日本版权法太扭曲了吧?
龙娘777 发表于 2018-3-27 01:53叫字幕同好会瞬间人畜无害了
山口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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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吉会
叫组叫会的我看都好不了。。。 说起来这种版权现在怎么变成非亲告罪了,那么同人作品警察不也可以去起诉了吗?
记得不是几年前tpp的时候想把版权变成非亲告罪被抵制没成功吗?
-- 来自 能看大图的 Stage1官方 Android客户端 acejoe 发表于 2018-3-27 02:24
说起来这种版权现在怎么变成非亲告罪了,那么同人作品警察不也可以去起诉了吗?
记得不是几年前tpp的时候想 ...
不是依旧是亲告罪么,警方通知了25家但只有9家配合了 说实话 我真不信没人举报 警察哪这么闲自己主动查这种事 在日本发布的么,如果自己把翻译稿件传回国内发布,日本警察没有理由管辖了吧,反正都是发到微博...也玩意儿也没有日本人看啊... 这就和老美儿童保护法、女权团体一个尿性,过头了这是;在米国,你对一个陌生的未成年孩子称呼他为“小胖子”,条子蜀黍就可以请你去喝茶 一言以弊之 就是扭曲
来看看我朝的著作权法
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我说你发霉通上刊登的东西就是时事新闻 你有意见么 无动于衷 发表于 2018-3-27 08:57
一言以弊之 就是扭曲
来看看我朝的著作权法
赢得了才有鬼哦 时空之旅 发表于 2018-3-27 02:23
山口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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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幕同志社 那些动画、电视剧的BOX在日本还能成千上万套的卖,靠的不就是这么严格的版权法……讲个笑话,因为日本国内根本找不到这些资源,有些日本人甚至上微博求资源的 无动于衷 发表于 2018-3-27 08:57
一言以弊之 就是扭曲
来看看我朝的著作权法
发米痛又不是新闻类报刊,出版物分类很明确的好么。 本帖最后由 (^_^) 于 2018-3-27 09:40 编辑
Sapphire_S 发表于 2018-3-27 09:12
那些动画、电视剧的BOX在日本还能成千上万套的卖,靠的不就是这么严格的版权法……讲个笑话,因为日本国内 ...
各个国家版权法都一个模子倒出来的,不存在谁严谁宽。
区别是各个国家的执法力度。 wbtsy 发表于 2018-3-27 01:55
博主其实暗示了鹅害鹅。
不然日本警署何德何能能找到微博,又能从微博人肉到真人?又不是FBI。 ...
哪里暗示了?
@真庭正宗
既然FAMI通公开发推,国内微博也转得这么凶,甚至有人直接艾特我的ID来问我过得怎么样。那我只好发个长微博来讲一下事情的真实情况,并澄清与现在部分网传有出入的部分了。
1. 事实情况:
京都府警接到游戏公司举报,称中国组织破解并翻译了他们的游戏,要求警方调查。京都府警在调查举报内容之后,发觉了“汉化组”的存在,并认为这是一个庞大的组织(也就是说,他们认为所有“XX汉化组”都是属于一个组织的)。于是京都府警发动日本所有有空余的警力加入调查。 以我对这个博主和FF15官方和粉丝一贯来的心态来揣测,这个要么是妒忌或者迁怒于博主的其他FF15粉丝举报的,要么是东方明珠举报的。 sorayang 发表于 2018-3-27 09:29
各个国家版权法都一个模子倒出来的,不存在谁严谁宽。
区别是各个国家的执法力度。 ...
说的就是打击力度严嘛,或者说是我国对于知识产权侵权执法力度太松了 sorayang 发表于 2018-3-27 09:17
发米痛又不是新闻类报刊,出版物分类很明确的好么。
你什么时候产生了出版物分类等同于“作品”分类的幻觉 从网络下载未经授权的音乐和影像文件,可能面临2年以下拘役或2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
我记得这条过了的。
说真的,日本的版权法最牛逼就是这一条了。别的都不算事。 这种事几乎清一色都是同行举报( 595353864 发表于 2018-3-27 01:37
当然最妙的是这事还跟fami通没关系,是警方自己找上门来的,日本治安好到警方可以挥霍警力了吗? ...
还真是,之前就有报道说日本治安太好警力溢出
警察为了找事各种钓鱼执法,小事大办 evanchenyu 发表于 2018-3-27 09:45
我记得日本音协也算是个老害,让众人怨声载道那种
JASRAC还可以了。
MCSC那才真是。。。。一言难尽 白影 发表于 2018-3-27 09:49
还真是,之前就有报道说日本治安太好警力溢出
警察为了找事各种钓鱼执法,小事大办 ...
我记得上次看一个人播主,说什么骑了辆破烂自行车去吃饭,到市区直接就被捕了,还来了两辆警车
—— 来自 Xiaomi MI 6, Android 8.0.0上的 S1Next-鹅版 v1.3.2.1-fix-play Sapphire_S 发表于 2018-3-27 09:35
说的就是打击力度严嘛,或者说是我国对于知识产权侵权执法力度太松了
给你讲个故事。
前段时间公司通过一家外贸公司外销给日本客户的货物被海口扣留了,理由是我们公司在海关做了知识产权备案,这家外贸公司没有我们的授权,海关要本公司的授权才放行。
听上去是不是很合理?
但实际上的政策是海关发现有侵权嫌疑应该给公司一个通知,如果限定时间内没有答复货物就放行了,这才是正常的兼顾效率和保护力度的流程。但中间就被权力寻租了,具体情况一说,那是个中国人就都明白了。
所以说,法这玩意儿最终反应的还是人,法只不过人的玩具而已。 时空之旅 发表于 2018-3-27 02:23
山口组
稻川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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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叫字幕同人社吧。。。 无动于衷 发表于 2018-3-27 09:38
你什么时候产生了出版物分类等同于“作品”分类的幻觉
你可以顺着链接看看fami网站上,这个事件本身是“新闻”,里面FFXV记事那篇文章可不算新闻,我想正常人都分得清。 sorayang 发表于 2018-3-27 09:56
给你讲个故事。
前段时间公司通过一家外贸公司外销给日本客户的货物被海口扣留了,理由是我们公司在海关 ...
这种一般不是通知你三天之内给回复,不回复就放行吗。你三天内回复了也挺快就放行了啊 Sapphire_S 发表于 2018-3-27 10:09
这种一般不是通知你三天之内给回复,不回复就放行吗。你三天内回复了也挺快就放行了啊 ...
对啊,规则都制定得很好印刷出来挑不出毛病。
实践过程中才真的凸显国内外的差距。 sorayang 发表于 2018-3-27 10:12
对啊,规则都制定得很好印刷出来挑不出毛病。
实践过程中才真的凸显国内外的差距。 ...
我处理过的这种事都挺正常的啊……难道是海关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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