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和派缪斯林
发表于 2016-12-11 21:45
怪一 发表于 2016-12-11 20:54
其实为什么要签卖身契?——这个问题并不难想象吧。
早几年,国漫从业环境就不好,有机会待在这个行业,而 ...
在理
风清天蓝
发表于 2016-12-11 21:48
业界现在总算开始有点儿走上正轨的意思了,简而言之就是开始赚钱了,在金钱利益面前什么幺蛾子都会出现,就这些事来看姚非拉倒未必真心想害人,无非是环境变了,既搞定不了资本方,又搞定不了业务和管理,最后闹得一团糟。
文艺青年搞商业,能成功的少之又少,跨那么多界的事,哪有那么轻松。
三合一出现
发表于 2016-12-11 21:49
转了一圈转发,只能说。腾讯恐成最大赢家。
Chia
发表于 2016-12-11 21:57
风清天蓝 发表于 2016-12-11 21:48
业界现在总算开始有点儿走上正轨的意思了,简而言之就是开始赚钱了,在金钱利益面前什么幺蛾子都会出现,就 ...
夏达先不说,那个XX小新说的只要一半是真的,“未必”就不必谈了
dllplayer
发表于 2016-12-11 21:57
怪一 发表于 2016-12-11 21:20
你画了漫画,不代表你就是漫画家。
你得发表出来。
然而,发表的渠道在哪里?——杂志。
那个.......好像07年已经开始有同人展了吧....
而且..73楼也说了..这个合同不是当年的合同....是现在的合同....
顶楼也说了....现在的是更加严苛的...
所以我也好奇..为啥原协议不愿意拿出来见人...
至于你说07年路在哪里?......学林达永啊
lyjtlyy
发表于 2016-12-11 21:59
SOULBOOK
发表于 2016-12-11 22:02
微博搜#帮姚非拉找组织#,很有趣
dllplayer
发表于 2016-12-11 22:05
Chia 发表于 2016-12-11 21:35
问题1:业界看上去也就04年的水平
问题2:这难道会妨碍别人婊黑店了?
问题1没能理解...主要不知道你指的是啥...
问题2的话...怎么说呢...就是一个已经被婊了3年的店..你去买.....然后回来哭诉.....这种感觉...
就是明显是坑了..你还跳...跳了还全怪别人..
胧楼
发表于 2016-12-11 22:14
Chia
发表于 2016-12-11 22:15
dllplayer 发表于 2016-12-11 22:05
问题1没能理解...主要不知道你指的是啥...
问题2的话...怎么说呢...就是一个已经被婊了3年的店..你去买. ...
说14年,当然是指具备信息和产业完熟度。
问题是漫画平台的成熟度现在还到不了类似程度。更难规避错误。
还有别究这些了
您视角惊奇,可以换个有意义的地方普法
人家檄xxx文才发出来
你挨个指过去:这些人当年都没脑子
可以稍微读下空气么?
nanrendu
发表于 2016-12-11 22:16
我很期待这次事件会改变业界的状况。有一个好的结果。
ikaika
发表于 2016-12-11 22:17
姚非拉之前是国漫教父,新人漫画家没有别的平台,能进夏天岛被剥削已经不错了。
至于现在各大资本开始进入之后还搞这一套,就免不了被反击了。
molilanmao
发表于 2016-12-11 22:32
dllplayer 发表于 2016-12-11 20:44
成年了...还想不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还是这么着?
为了自己爱好与理想我说犯罪也就犯罪了....
第一、就国内的现状,签合同不看合同是普遍现状
很多时候你就算带个律师过去,律师“这是格式合同吧,没什么好看的了”
因为大部分针对个人的合同本来就是受到国家监管的,形成了看合同意识的人才是绝对少数
不信你发帖问问有几个看过购房合同与房贷合同的
第二、29楼这情况姚给出来的就是明显违法的无效合同
作为合同提供者,他是没资格这样明显有失公平的划定双方责任的
这些小作者人傻没有维权意识,才傻傻的履行这些东西
如果姚合同是这么给的,那姚从这些小作者这里赚来的钱都是非法所得,姚就是一个犯罪者
你为了一个犯罪者辩护,攻击本案的受害人,不是坏就是蠢
dllplayer
发表于 2016-12-11 22:45
本帖最后由 dllplayer 于 2016-12-11 22:51 编辑
molilanmao 发表于 2016-12-11 22:32
第一、就国内的现状,签合同不看合同是普遍现状
很多时候你就算带个律师过去,律师“这是格式合同吧,没 ...
我都说了..我们现在没法看到全貌..
只看到这个作者确认函..
而且微博上的作者确认函原件还没贴全..只贴了作者义务部分.照片掐掉了下面部分.连整张纸都没贴全...而合同的正本至今未见....
第二是10年.....这种合同有一签10年的?..表示怀疑.....有过续签行为的话干嘛不学PEACEMAKER铁?
第三别给我提签合同不看合同的现状了...别人是SB所以我也必须是SB还成了骄傲了不成?
最近才有个我公司需要签的和我负责相关的SB合同丢我脸上..基本就是你给钱.请个大爷来的那种...
我就好奇这种合同怎么有胆量写出来的...
赤日天涯
发表于 2016-12-11 22:53
10年前不比现在,漫画发布平台基本上就是杂志,那些渠道被大佬们把持住就算合同坑也要签啊
jacket
发表于 2016-12-11 22:56
想起南方公园人体蜈蚣那集
番茄子
发表于 2016-12-11 22:57
胧楼 发表于 2016-12-11 22:14
按微博上爆的 这就是姚老板在之前几个人撕逼后给后来新人的合同。
完全不能理解啊 夏天岛这个漫友系衍生 ...
猜测,也许跟日本漫画作者一开始会去担当知名漫画家助手类似吧,希望能从前辈身上学习些东西,再一个就是前面有人提到的发稿渠道吧。
毕竟当年签卖身契的时候,更多还是要往纸媒发的吧,U17和腾讯起来也不过是近几年的事,更早的很多漫画作者还是有“我要在杂志上发表作品”的坚持的。
ayamiya
发表于 2016-12-11 23:36
贝希摩斯 发表于 2016-12-11 21:02
希望无关的坛友们觉得楼上某位的发言很SB也不要回复他
那位是故意的,跟他纠缠就中招了 ...
所有帮姚非拉的人都像某楼这么说……就算有作者自己的原因在内,姚非拉也帮不得了 事不过3,已经第4件了
作者犯蠢也能理解,有些人骂她们心机婊反坑姚就真的太过分了
ayamiya
发表于 2016-12-11 23:37
远古之红
发表于 2016-12-11 23:46
dllplayer 发表于 2016-12-11 20:14
那啥.....我只想问一下......既然合同如此之坑..为啥会有人签啊...
合同本身不是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而签署 ...
见过写小说的合同签完了才跑论坛上问合同内容,大概可以参考一下
吉黑尽阵
发表于 2016-12-11 23:47
dllplayer 发表于 2016-12-11 22:45
我都说了..我们现在没法看到全貌..
只看到这个作者确认函..
吉:我的合同就是13年啊,外行还真是敢说话
逻辑自闭症
发表于 2016-12-11 23:48
无地不洗S1,这楼里一个傻逼蹦跶得真欢
远古之红
发表于 2016-12-11 23:53
dllplayer 发表于 2016-12-11 21:42
吃瘪了跑出来广而告之很正常
问题广而告之对自己的过世轻轻带过... 重点攻击对方的对自己的压榨..而绝口 ...
帮你说了吧,傻逼太多骗子不够用,就这样。
LoveAntique
发表于 2016-12-11 23:55
楼里那位发言风格真像孙鸭子
Madao叔叔
发表于 2016-12-11 23:58
企鹅恐成最大赢家
dllplayer
发表于 2016-12-12 00:01
吉黑尽阵 发表于 2016-12-11 23:47
吉:我的合同就是13年啊,外行还真是敢说话
也就是说..合同的确是一签10年?
能透露下一般的合同内容么..
我见识少..这种""就业类"合同...大多见到的是3年的..最长见过8年的(某家日企)...当然也见过无期的(某家国企)
吉黑尽阵
发表于 2016-12-12 00:22
本帖最后由 吉黑尽阵 于 2016-12-12 00:27 编辑
dllplayer 发表于 2016-12-12 00:01
也就是说..合同的确是一签10年?
能透露下一般的合同内容么..
吉:这不太好吧……反正可以告诉你是10年。
而且我可以看出姚非拉的这个一点也不假,而他还没有大平台的钱粮和路子、资源。就是个什么权益都不给,然后还不付钱的人。
吃人不吐骨头说的就是这样。
胡说
发表于 2016-12-12 00:40
绯夜殃雨
发表于 2016-12-12 00:44
fufusako
发表于 2016-12-12 00:50
这个夏达不是让人扒皮扒过好多次了,又是抄袭又是装白莲花啥的,这次怎么没见得有人来喷
心之渊
发表于 2016-12-12 00:52
这合同可以要求以显失公平为由要求合同无效了吧
版权能拿回来么
吃午饭
发表于 2016-12-12 01:01
逸yi
发表于 2016-12-12 01:11
本帖最后由 逸yi 于 2016-12-12 01:15 编辑
现在的二刺猿资本热钱炒出泡割韭菜跑路是迟早的。到时候现在的工作室抱团模式和网络平台不知道要扑多少ww
reficul
发表于 2016-12-12 02:20
腾讯靠同行衬托又出彩了一次,不过腾讯确实厚道多了
激励哥.丘比
发表于 2016-12-12 02:39
逸yi 发表于 2016-12-12 01:11
现在的二刺猿资本热钱炒出泡割韭菜跑路是迟早的。到时候现在的工作室抱团模式和网络平台不知道要扑多少ww ...
你还没放弃吗
—— 来自 HUAWEI KIW-UL00, Android 5.1.1上的 S1Next-鹅版
Lelouch君
发表于 2016-12-12 02:41
lyjtlyy 发表于 2016-12-11 19:57
他妈的,怎么国内一代宅总出来这种操行的玩意。连1.5代都被坑得不轻,后面入行的动漫爱好者就不知道被祸害 ...
word天,一代宅。
宅还一代二代,真宅伪宅。
还是动(画)漫(画)爱好者这个词还没被污染赶紧用用。
贵圈真乱
虾米东东
发表于 2016-12-12 02:51
江户川恩维
发表于 2016-12-12 04:50
逸yi 发表于 2016-12-11 17:54
噗www 终于扯皮到这种戏码了啊挺好奇没有夏天岛搞的美女漫画家lowb炒作你夏有今天这名气嚒 ...
对夏达这种已经捧红了的都是如此,对底下那些小漫画家只会更过分
一码归一码,夏达人品怎么样不讨论,这次这个撕了也没错啊
江户川恩维
发表于 2016-12-12 04:56
本帖最后由 江户川恩维 于 2016-12-12 06:50 编辑
dllplayer 发表于 2016-12-11 20:14
那啥.....我只想问一下......既然合同如此之坑..为啥会有人签啊...
合同本身不是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而签署 ...
公司的合同,可是有100种方法可以坑你
明目张胆的剽窃抄袭换皮闹法庭上都来个不好界定,合同写了漫画小青年看不懂也没办法的,著作权这种东西,你叫律师来扯都能根据同一个法律条文得出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
就算真的坑你,漫画这行业又没有具体规范,维权花钱还不一定告得倒
规范一点的行业,竞争对手多,也不太敢乱来,一个新产业,基本垄断,也没什么能维权的地方,当然爱怎么写怎么写啦
不说别的,国内这么多公司要无偿加班,这种法律都不允许的事情合同上难道有?但不被剥削饭都没得吃
漫画小说又是以个人表达为前提存在的,很容易产生个人崇拜,YFL这种已经出名的“前辈”说的话后辈是很容易信的
那些漫画家傻是傻,但归根结底,创作者和其他工种是不大一样的,普通的工作无非就是给公司当齿轮,顶多就齿轮大小的区别,产品出来了也不是你的,爱去哪当齿轮当齿轮。哪怕设计师,工作也是为了满足需求“解决问题”,但小说漫画类的工作却需要自我表达,不是说换就换的,毕竟国内公司大都是坑,不被坑饭都没得吃。
ming_tt
发表于 2016-12-12 05:46
绯夜殃雨 发表于 2016-12-12 00:44
首先是法律不健全,所以可以让姚这种人渣钻空子。
其次是缺少工会保护青年漫画作者,所以受到侵害的漫画作 ...
看了这么多楼,阁下说得最在理。
看到这类消息就想起有同事提起孩子花好几万就为了听几天国内这些所谓大师动漫讲座参加培训什么的还专门跑外省参加时我的心情……其实这类年轻人很容易上当受骗啊,但因为受害人傻就妄图洗刷加害人那才是不可原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