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owRocher
发表于 2016-11-14 14:23
ArowRocher
发表于 2016-11-14 14:26
男开山
发表于 2016-11-14 14:27
违章司机
发表于 2016-11-14 14:29
唐棠
发表于 2016-11-14 14:29
违章司机
发表于 2016-11-14 14:29
ArowRocher
发表于 2016-11-14 14:32
违章司机
发表于 2016-11-14 14:32
ArowRocher
发表于 2016-11-14 14:33
违章司机 发表于 2016-11-14 14:29
他觉得不违反我没意见啊
他没表态违不违反啊?
ArowRocher
发表于 2016-11-14 14:34
违章司机 发表于 2016-11-14 14:32
有赢有输,商业纠纷而已
侵权纠纷谢谢
违章司机
发表于 2016-11-14 14:35
ArowRocher
发表于 2016-11-14 14:36
违章司机 发表于 2016-11-14 14:35
有些人不被认为受到保护吧,有问题吗
有啊,你也没回答啊
违章司机
发表于 2016-11-14 14:39
男开山
发表于 2016-11-14 14:39
ArowRocher
发表于 2016-11-14 14:43
男开山 发表于 2016-11-14 14:39
我觉得对罪犯人身攻击可以接受,然后你就觉得对罪犯和普通人可以一样的待遇? ...
说穿了,罪犯又未必是泥潭用户,根本不受用户协议调整。
不是我觉不觉得的问题,而是这压根就是双标。我不觉得罪犯跟普通人相比有任何应该受到刑法之外的不同待遇的地方。
违章司机
发表于 2016-11-14 14:43
违章司机
发表于 2016-11-14 14:44
男开山
发表于 2016-11-14 14:44
ArowRocher 发表于 2016-11-14 14:43
说穿了,罪犯又未必是泥潭用户,根本不受用户协议调整。
不是我觉不觉得的问题,而是这压根就是双标。我 ...
你的意思罪犯不应该被骂死全家,用外挂可以?
亂世狂刀
发表于 2016-11-14 14:46
死全家這個定義很有問題。
第一,全家這個家的概念是從哪到哪? 分不分家?直系三代血親算不算一家。還是說從居住上算,住一套房子算一家?那這樣算的話大學和同學住又算不算一家?
我建議改成更加嚴謹的一戶口本來替代全家這個通俗而且不準確的詞。
第二,人數也非常不均,可能有些人已經死全家,那就沒有可能再死一次全家了。或者有的人全家死剩一個,那死全家在某種意義上又等同于你丫去死。顯然很不嚴謹。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建議增加一個限制。全家必須是從直系血親開始算多于至少兩個人的情況。
第三,死全家這個用法也不科學。這個全家在這句話中間是一個什麽成份,是做主語還是做賓語。死字也很難解釋,做謂語的話會顯得非常莫名。 一般來講,殺光全家,全家暴斃,全家死光這樣的句型更加符合漢語結構不容易產生歧義。
結論就是,我建議把死全家這種不嚴謹的說法,改成一戶口本(如該戶口本少于兩人,從旁系血親中選擇不定數目的人員補充至少而且不僅限于兩人)暴斃。
ArowRocher
发表于 2016-11-14 14:46
男开山 发表于 2016-11-14 14:44
你的意思罪犯不应该被骂死全家,用外挂可以?
你到底怎么理解的?
你既然骂用外挂的死全家是人身攻击,骂罪犯当然也是
ArowRocher
发表于 2016-11-14 14:47
违章司机 发表于 2016-11-14 14:44
是啊,暴雪未经许可持有使用脚本软件,被脚本公司告侵权的呢,暴雪赶紧求和 ...
知道说错就行了,暴雪倒闭关我屁事。
违章司机
发表于 2016-11-14 14:48
walfeds
发表于 2016-11-14 14:49
亂世狂刀 发表于 2016-11-14 14:46
死全家這個定義很有問題。
第一,全家這個家的概念是從哪到哪? 分不分家?直系三代血親算不算一家。還是說 ...
有理有据
违章司机
发表于 2016-11-14 14:49
ArowRocher
发表于 2016-11-14 14:54
违章司机 发表于 2016-11-14 14:49
什么错了?
侵权纠纷啊
diyushizhe
发表于 2016-11-14 14:55
违章司机
发表于 2016-11-14 14:55
男开山
发表于 2016-11-14 14:55
ArowRocher 发表于 2016-11-14 14:46
你到底怎么理解的?
你既然骂用外挂的死全家是人身攻击,骂罪犯当然也是 ...
你是怎么理解的?当然是,我又没说不是。罪犯和用外挂的能相提并论么?人身攻击罪犯大家都能接受,用个外挂这么恶毒的骂,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如果有人觉得外挂比罪犯更可恶可能也是有的。
违章司机
发表于 2016-11-14 14:57
ArowRocher
发表于 2016-11-14 14:59
违章司机 发表于 2016-11-14 14:55
侵权纠纷没错啊,为什么错了?
你不是用“商业纠纷”来模糊外挂制作者对游戏公司的法益侵犯行为的么,没抹成了商业行为啊
diyushizhe
发表于 2016-11-14 15:00
违章司机 发表于 2016-11-14 14:57
那教出一个说人死全家的儿女呢
所以大家都可以无限来回说死全家了?
有因才有果,没片子和外挂,怎么会有人骂呢?
违章司机
发表于 2016-11-14 15:03
ArowRocher
发表于 2016-11-14 15:04
男开山 发表于 2016-11-14 14:55
你是怎么理解的?当然是,我又没说不是。罪犯和用外挂的能相提并论么?人身攻击罪犯大家都能接受,用个外 ...
所以人身攻击是否成立是不是靠大众的接受程度决定的?
如果是,那么大众觉得骂开挂的人不算人身攻击怎么办?
如果不是,我们是不是应该客观地对待这一行为?
一个人是否被人身攻击跟他是否是罪犯有什么关系?这个人可恶,所以他就死全家?
退一百步讲,罪犯根本不受用户协议调整,有什么好反复讨论的?
退一万步讲,我举的例子跟罪犯也不沾边啊。
违章司机
发表于 2016-11-14 15:06
男开山
发表于 2016-11-14 15:08
ArowRocher 发表于 2016-11-14 15:04
所以人身攻击是否成立是不是靠大众的接受程度决定的?
如果是,那么大众觉得骂开挂的人不算人身攻击怎么 ...
不沾边说什么说,我是驳那些用骂骗子和骂外挂相提并论的。
违章司机
发表于 2016-11-14 15:09
ArowRocher
发表于 2016-11-14 15:12
违章司机 发表于 2016-11-14 15:09
是靠管理员接受程度决定的
是否被人身攻击 和 是否受保护不准被人身攻击
管理员引用用户协议,用户协议按你那么写了吗?
ArowRocher
发表于 2016-11-14 15:13
男开山 发表于 2016-11-14 15:08
不沾边说什么说,我是驳那些用骂骗子和骂外挂相提并论的。
如果听不明白这个道理仍觉得两者不一样,那我也没有办法
违章司机
发表于 2016-11-14 15:14
违章司机
发表于 2016-11-14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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