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s1 发表于 2015-7-16 15:32

怎么区分彩蛋和抄袭

突然想到的   彩蛋或者“致敬”不也是抄袭的一种表现么   那为什么国外游戏大多数是彩蛋国内就都是抄袭呢   想不通啊

海底捞牛 发表于 2015-7-16 15:34

致敬和抄袭无法区分,全凭一张嘴

windtrack 发表于 2015-7-16 15:36

作为小事件出现灵光一闪的那叫彩蛋
贯穿整个游戏作为主轴和主要系统那就是抄袭

g54088 发表于 2015-7-16 15:36

langke888 发表于 2015-7-16 15:41

普片 发表于 2015-7-16 15:41

右手+a片=青春 发表于 2015-7-16 15:42

需要在字幕里特别注释的,叫做捏他;
藏着掖着最后还是被一群人指出来妈的这不就是那啥啥的,叫抄袭。

kaede1864 发表于 2015-7-16 15:42

warachia 发表于 2015-7-16 15:47

致敬不能是游戏的最大卖点,不能是剧情的主要情节,不能对致敬对象原样照搬。

虚渊玄的Django被认为超过致敬的界限变成了抄袭就是因为游戏中有太多照搬镖客三部曲和革命往事情节的地方,甚至于某一段塑造角色的关键情节照搬美恶丑。

想要混淆致敬和抄袭的人,还真是一直没少过啊。

asiazk1 发表于 2015-7-16 15:48

敢承认就是彩蛋,死不肯承认就是抄袭

xvi黑翼公 发表于 2015-7-16 15:48

之前有人说过,一个怕你看不出来,一个就怕你看出来,想想就是这样。

安姆闲人 发表于 2015-7-16 15:53

彩蛋跟抄袭蛮好分的,彩蛋应该是取自复活节彩蛋的意思,不能是游戏主要玩点,剔除了对游戏也毫无影响只是增加额外乐趣,玩家根据彩蛋内容和表现方式不同,玩家发现彩蛋需要一定的技术/运气/知识(比如知道这个梗),致敬也差不多意思

借鉴的话主要看量,说不清楚但都玩过的话玩家应该能分出来

hamartia 发表于 2015-7-16 15:56

致敬是手段,抄袭是目的。

而放远了说,视频游戏界里,抄袭其实是一种灰色的状况。只要某个游戏的设计思路引起热销,就会有无数跟风之作涌起。比如说,DOOM出现之后的绝大多数FPS,被老外惊呼是DOOM-LIKE的狂潮;口袋妖怪受到关注后,也涌现出了无数通过养怪物和联机对战的节目;游戏王走红后,厂商又开始投资制作卡片游戏;街霸2之后的格斗游戏……等等。

但是只有真正确立自己风格的作品才配生存,实力之间的驱逐还是保证了相对平衡。

灵魂收割机 发表于 2015-7-16 15:56

又来了,“国外月亮圆,国内月亮方,想不通了”,换个姿势成么。

hamartia 发表于 2015-7-16 16:06

模仿和借鉴本身是一个很好的学习过程,是一种人类的基本行为原理。最早的《超级机器人大战》里走格子、说得、制压据点,这些都是跟同年的FE学的,可以说没有火纹的存在,机战就没有一个良好的框架。后来机战通过改造系统、路线选择、各种符合原作氛围的要素加入才确立了自己的特色。这就是学人者生,像人者死。

这是态度问题,也有那种厚颜无耻就来捞一票的。其实又不只是游戏,美漫里超级英雄流行后就一大堆超人的兄弟;推理小说热门时大家都来写密室杀人……不过这种鱼龙混杂客观上反而活化了竞争,使环境有趣了起来。

sidious 发表于 2015-7-16 16:06

某BOSS战 BOSS用大招时候大吼“DEMACIA!!" 意为彩蛋
某BOSS战 BOSS1技能加速并沉默2技能减伤 3技能巨剑转圈AOE大招百分百斩杀 此为抄袭

无动于衷 发表于 2015-7-16 16:09

想方设法的告诉你我这个是抄袭的 是致敬

反过来想尽一切方法藏着掖着的 就是抄袭

万劫夜 发表于 2015-7-16 16:14

本帖最后由 万劫夜 于 2015-7-16 16:35 编辑

不对,这有什么好问的,区别太明显了吧,例如巫师3有一段守卫谈论鸟叫的对话就是狐狸怎么叫的彩蛋,版权方若真要去告,告几次输几次
而对于受众来说,是不是严格标准上侵犯版权的法律问题并不重要,不只是同人,例如之前高分少女的侵权行为,很多人是希望版权方网开一面的

侵犯版权能成为众矢之的,只要在于主要内容抄袭太多,而且往往剩余的自创内容平庸甚至稀烂,这时引经据典和玩笑就变成了偷懒和欺诈,是可忍孰不可忍





hamartia 发表于 2015-7-16 16:24

warachia 发表于 2015-7-16 15:47
致敬不能是游戏的最大卖点,不能是剧情的主要情节,不能对致敬对象原样照搬。

虚渊玄的Django被认为超过致 ...

这个有例外,存在那种戏仿(PARODY)喧宾夺主的场合。

比如PS2上的《影之心2》,这个游戏的主线剧情非常俗套,能挽救这一点的就是在剧情的罅隙里恰到好处地填加大量对其他ACG的戏仿而造成的喜剧感。如果没有这一层因素,单靠情节自身的吸引力实在是很麻木。

铅笔 发表于 2015-7-16 16:36

一步之遥的开头算抄袭加扔屎。
    —— from S1 Nyan (NOKIA Lumia 925)

乡村农夫 发表于 2015-7-16 17:01

彩蛋跟抄袭完全不一样.举个例子就像WOW大灾变任务里那个"大老爹"完全就是一个无关紧要的支线任务,玩过生化奇兵的都知道这个梗,这就是彩蛋.致敬跟抄袭才是需要好好区分.

dragonzeal 发表于 2015-7-16 17:07

致敬就是自己承认的抄袭,彩蛋通常是隐藏的,不重要的,删掉也完全没影响的

----发送自 Sony L50t,Android 4.4.2

gelamas 发表于 2015-7-16 17:09

万劫夜 发表于 2015-7-16 16:14
不对,这有什么好问的,区别太明显了吧,例如巫师3有一段守卫谈论鸟叫的对话就是狐狸怎么叫的彩蛋,版权方 ...

高分少女那个纯粹作死就别提了行吗,一堆版权都ok唯独snk那边连通知都没一个还好意思用情怀倒逼苦主?

all730 发表于 2015-7-16 17:33

adoladoladol 发表于 2015-7-16 17:39

万劫夜 发表于 2015-7-16 17:48

gelamas 发表于 2015-7-16 17:09
高分少女那个纯粹作死就别提了行吗,一堆版权都ok唯独snk那边连通知都没一个还好意思用情怀倒逼苦主? ...

给我个更好的例子我就不提

warachia 发表于 2015-7-16 17:51

hamartia 发表于 2015-7-16 16:24
这个有例外,存在那种戏仿(PARODY)喧宾夺主的场合。

比如PS2上的《影之心2》,这个游戏的主线剧情非常 ...

戏仿是批判与解构的方法,没有目的性、纯粹为了致敬而致敬为了捏它而捏它的作品,作为娱乐来说虽然司空见惯,但作为创作而言我认为是失败的。


简单来说就是DEMONBANE和奈亚子的区别?

GALLADE 发表于 2015-7-16 18:08

从功能性来阐述最好不过了

致敬的要素,其功能是为了指向被致敬的那个作品,在这个作品中表达那个作品的先行性或者优秀的敬意,这就是致敬二字的本义
彩蛋的要素,是另一个作品的部分要素、内容以一种隐蔽的方式出现,其功能是为了让参与者通过自身的努力(解读、探索)发现这样的另一个作品的内容
抄袭,就是为了使用另一个作品的主要内容冒充是自己原创而不被人发现

这里面最大的特征区分,就是创作者的作品和态度,致敬和彩蛋都是唯恐你想不到另一个作品上,抄袭是唯恐你想到另一个作品上(包括作品内的表达和创作者面对诘问的回答)

当然这一步之前,首先要从时间、因果、信息流动等方面确认不可能是各自独立创作(嗯比如说招聘启事里说明了要找玩过FF和传说的某软)

セト 发表于 2015-7-16 18:31

你不如举个实例对比下

gelamas 发表于 2015-7-16 18:39

万劫夜 发表于 2015-7-16 17:48
给我个更好的例子我就不提

高分少女是连知会都不做,强行侵权,无地可洗
任天堂死活不放pm给同人,玩家知会无效

你要打玩家声援的悲情牌,第二个例子更加合适

yy9633 发表于 2015-7-16 19:31

对于这种有点黑情怀6的帖子我总是特别敏感,看的特爽

----发送自 Xiaomi MI 4W,Android 4.4.4

万劫夜 发表于 2015-7-16 19:44

本帖最后由 万劫夜 于 2015-7-16 19:58 编辑

gelamas 发表于 2015-7-16 18:39
高分少女是连知会都不做,强行侵权,无地可洗
任天堂死活不放pm给同人,玩家知会无效


无地可洗恰是重点,就是对这种彻底的已由法律认定的侵权行为,却采取承认同时又宽容的态度,恰好说明不会光因为侵权这种行为而义愤填膺绝不松口,而是作品本身的质量问题
任天堂这例子冲突性太低,说服力就差了

gelamas 发表于 2015-7-16 20:07

万劫夜 发表于 2015-7-16 19:44
无地可洗恰是重点,就是对这种彻底的已由法律认定的侵权行为,却采取承认同时又宽容的态度,恰好说明不会 ...

作者不同意即为侵权,作者同意即为授权,我完全不明白你“却采取承认同时又宽容的态度,恰好说明不会真因为侵权这种行为而义愤填膺绝不松口,而是作品本身的质量问题”是在表达怎样一个观点和思想

万劫夜 发表于 2015-7-16 20:16

gelamas 发表于 2015-7-16 20:07
作者不同意即为侵权,作者同意即为授权,我完全不明白你“却采取承认同时又宽容的态度,恰好说明不会真因 ...

因为你只关心要不要洗地去了,脑子转不过来,这问题里洗地是根本不存在的,侵权是必须确定和存在的条件,受众对侵权行为的不同态度才是主体

gelamas 发表于 2015-7-16 20:28

万劫夜 发表于 2015-7-16 20:16
因为你只关心要不要洗地去了,脑子转不过来,这问题里洗地是根本不存在的,侵权是必须确定和存在的条件, ...

啥……

受众说,我要玩盗版,请满足
不能满足,即为无视受众的态度



丝毫没考虑snk作为被侵权方的事实,提出“受众对侵权行为的不同态度才是主体”我也是醉了

请不要在回我的帖子,之前对于高分少女事件,很多人的回复,翻译成通俗中文就是

“我是看你当年姿色好才想草拟的,现在你都落魄成这样了,还不准随便上,还要阻挠我们追忆情怀,几个意思”

你无非和他们一丘之貉而已,我没兴趣说服这样的人

oyss1225 发表于 2015-7-16 20:28

万劫夜 发表于 2015-7-16 20:33

本帖最后由 万劫夜 于 2015-7-16 20:45 编辑

gelamas 发表于 2015-7-16 20:28
啥……

受众说,我要玩盗版,请满足

你这人真是好笑,难道你不认同,这种现象就不存在了,还是我不能说出这种现象了?是不是给我定义个“恶意提出客观存在现象”罪?
没有考虑SNK被侵略更是不可名状的神逻辑,请问侵权方和被侵权方少了其中一方侵权行为能成立吗,那我要求侵权是事实,我如何忽略被侵权方的存在

gelamas 发表于 2015-7-16 20:44

万劫夜 发表于 2015-7-16 20:33
你这人真是好笑,难道你不认同,这种现象就不存在了,还是我不能说出这种现象了?是不是给我定义个“恶意 ...

一句话

你觉得哪边是对的

万劫夜 发表于 2015-7-16 20:46

本帖最后由 万劫夜 于 2015-7-16 21:05 编辑

gelamas 发表于 2015-7-16 20:44
一句话

你觉得哪边是对的
算了跟你个X的赌气没意义,事实确凿并有法律支持,侵权确实存在,不是侵权方的错是什么

然后如果你走出了“先直觉判断敌我再看对方的逻辑和论点”的第一个层面的话,给我回去看看我之前哪一句话否认了侵权行为的存在

eilot 发表于 2015-7-16 20:50

突然想起PND和神魔之塔的關係
PND在記招上說我借鑒了200多隻遊戲收集概念開發出來,在PPT上逐點指明「借」在那裡
神魔就是一開始先在訪談說我「突破傳統」,「結合寶石消除及怪物對戰」,其後被人罵就改口說我借鑒其他遊戲,再被人罵就是借鑒P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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