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newman
发表于 2014-8-26 21:05
徐老师
发表于 2014-8-26 21:13
对于写小说来说Word太重了,但其他的又太不成器。。。
鹤见知莉子
发表于 2014-8-26 21:16
歪果仁还可以回过去用26个字母的打字机,需要输入法的汉语只能继续用了咯,虽然排版真的很傻逼。
琦言
发表于 2014-8-26 21:17
subwayer
发表于 2014-8-26 21:19
猴王阮病毒
发表于 2014-8-26 21:20
word主要是有时候打出来的字会被吃掉,很恶心
boysare
发表于 2014-8-26 21:20
tonynewman
发表于 2014-8-26 21:21
samta
发表于 2014-8-26 21:23
把WORD替换成WOW感觉毫无违和感啊。。。
maxwell_goblin
发表于 2014-8-26 21:23
鹤见知莉子 发表于 2014-8-26 21:16
歪果仁还可以回过去用26个字母的打字机,需要输入法的汉语只能继续用了咯,虽然排版真的很傻逼。 ...
其实中文方块字,在那里都可以分行;但是英文单词就不行了,他们还是很需要排版系统的
lentrody
发表于 2014-8-26 21:24
球形鸡
发表于 2014-8-26 21:26
maxwell_goblin
发表于 2014-8-26 21:27
以及看到这篇文章,我觉得我该沉下心重新去学TeX了……
whatareyou
发表于 2014-8-26 21:29
猴王阮病毒 发表于 2014-8-26 21:20
word主要是有时候打出来的字会被吃掉,很恶心
ins**...
8b443d1e6d352ab
发表于 2014-8-26 21:29
maxwell_goblin 发表于 2014-8-26 21:23
其实中文方块字,在那里都可以分行;但是英文单词就不行了,他们还是很需要排版系统的 ...
你
,真的觉得
是这样的吗?
高达tw44
发表于 2014-8-26 21:31
lh4122
发表于 2014-8-26 21:36
にまぴ 发表于 2014-8-26 21:29
你
,真的觉得
是这样的吗?
ofcou
rse
比比巴巴波
发表于 2014-8-26 21:41
qinggeng
发表于 2014-8-26 21:42
LaTeX简单好用
Gato_shin
发表于 2014-8-26 21:43
maxwell_goblin 发表于 2014-8-26 21:23
其实中文方块字,在那里都可以分行;但是英文单词就不行了,他们还是很需要排版系统的 ...
拉得下臉的話多用連字符換行即可
moonjourney
发表于 2014-8-26 21:46
maxwell_goblin 发表于 2014-8-26 21:27
以及看到这篇文章,我觉得我该沉下心重新去学TeX了……
好是好,不过你用不到
fljsky
发表于 2014-8-26 21:46
到了[ ]年代末、[ ]年代初,[ ]在[ ]世界形成了接近垄断的地位,一头比蒙巨兽成形了。整个产业都见识了(且畏惧)它的一个战术:拥抱和扩张。一旦遇到一种成功的新型[ ],[ ]就会买下在那个领域的一家一流公司,投入资源把它们的产品整合到[ ]自己的产品生态里去,需要的话还可以用低于成本的价格把它抛出去,把竞争对手赶尽杀绝。[ ]的成长过程中合并了许多新的子系统:[ ]、[ ]、[ ]、[ ]。所有这些曾经都是成功的小规模产业,彼此竞争的产品厂牌构成了一个活跃的社群,大家都努力做出更好的产品,好去争抢别人的市场份额。但是[ ]一个接一个地进入这些行业,把其中的一个竞争者放到[ ]里去,结果既终止了竞争,也制约了创新。[ ]去掉了[ ];拖延了[ ],让[ ]停滞不前。这是整整一大片坟场,里面葬着的全是曾经很有希望的新[ ]生态系统,坟场的名字叫 Word。
完型填空
mumugit
发表于 2014-8-26 21:48
可以所见即所得啊
icchhp
发表于 2014-8-26 21:49
五月之雨
发表于 2014-8-26 21:50
word反人类没说的
maxwell_goblin
发表于 2014-8-26 21:51
Gato_shin 发表于 2014-8-26 21:43
拉得下臉的話多用連字符換行即可
我刚学英语的时候,听到的说法是只有在单词分节的地方才能用连字符,不知道他们讲究不讲究这个
血衫非弧
发表于 2014-8-26 21:53
勇者把恶龙杀死,渐渐地自己变成了恶龙
gofbayrf
发表于 2014-8-26 21:57
不就碼個字 用啥不是用呢又不是XLS這種滙出滙入都得用避不開
astral_t
发表于 2014-8-26 21:58
我记得我看过这家伙写的一篇短篇科幻,《抗体》,有关P=NP的
Gato_shin
发表于 2014-8-26 21:59
maxwell_goblin 发表于 2014-8-26 21:51
我刚学英语的时候,听到的说法是只有在单词分节的地方才能用连字符,不知道他们讲究不讲究这个 ...
英語在被強制要求等寬換行
而又不能像現代文字處理軟件那樣自動調整間距進行兩端分散對齊的情況下
沒錯,說的就是打字機
換行的地方就要打連字符
lentrody
发表于 2014-8-26 22:01
fokker1027
发表于 2014-8-26 22:04
确实 ,不喜欢word,很多时候都太“自动”了,常常自作主张给我加上我不需要的格式。
还是喜欢HTML风格的样式表
shazow
发表于 2014-8-26 22:09
Scrivener写文绝赞
animer
发表于 2014-8-26 22:12
肝
发表于 2014-8-26 22:17
logiccat
发表于 2014-8-26 22:17
我突然觉得用TeX逼格好高,有空深入研究一下……
IMBA
发表于 2014-8-26 22:17
maxwell_goblin
发表于 2014-8-26 22:19
Gato_shin 发表于 2014-8-26 21:59
英語在被強制要求等寬換行
而又不能像現代文字處理軟件那樣自動調整間距進行兩端分散對齊的情況下
沒錯, ...
就是说,没有单词分节的时候才能用连字符这回事?
ilinix
发表于 2014-8-26 22:21
kimtoash
发表于 2014-8-26 22:21
word 難道不是用來排版的嗎?